富民县2013年地质环境保护工作意见
各镇(街道)国土资源管理所:
为提前谋划部署2013年工作,根据《昆明市2013年地质环境保护工作意见》(昆国土资环〔2013〕1号)的安排部署,结合全县地质灾害防治和环境保护工作实际,现就我县2013年地质环境保护管理工作提出如下安排意见。
一、地质灾害防治工作
今年地质灾害防治工作要继续坚持以“预防滑坡泥石流为主、以预测预报为主、以灾前避让为主”三为主方针和“防治结合、群专结合、单项治理与综合治理结合、重点建设规划与地质灾害防治规划结合”四结合的原则,要树立防大灾,抗大灾的思想,从年初就要研究分析地质灾害防治形式,及早安排,及早部署。1-4月为地质灾害防治一般期,5-10月份(汛期)为地质灾害防治重点期,11-12月为总结阶段,全年做好地质灾害防治工作。
(一)抓好对地质灾害隐患点的排查和“两卡一书”的发放工作
1.抓好对地质灾害隐患点的排查工作
各镇(街道办)国土所要对辖区内的地质灾害隐患点进行一次认真的清理和排查,在进一步做好原有灾害隐患点防治工作的同时,对新发现的可能发生灾害的隐患点要迅速落实防灾措施,加强监测工作,并提出切实可行的避险措施,尽最大努力防灾避灾。要聘请有关专家对地质灾害重点地区和重要隐患点进行认真检查,分析地质灾害发展趋势,制定有效的防治和避让措施。
(1)加强对人口密集区域、村庄、中小学校舍地质灾害隐患点的排查。要将受地质灾害威胁的城镇、人口集中的居住区,特别是中小学校校舍、斜坡下方、沟口的村庄、交通干线等区域,作为地质灾害防治的重点,进行重点排查;对排查出的问题要及时督促相关单位采取措施进行整改和治理,对隐患特别严重的要做好临灾避让和搬迁工作。
(2)加强对矿山地质灾害隐患点的排查。一是要加强对矿山尾矿、废渣排土场堆放点和边坡的排查,发现问题要及时督促矿山企业和矿山主管部门制定相应的防治措施加强防护和管理,防止矿山地质灾害的发生。二是要加强矿山地质灾害危险性评估工作,对新建、改建、扩建和延期登记的矿山必须严格执行《矿山地质地质环境保护与恢复治理方案》制度,凡是没有落实矿山地质环境保护与恢复治理方案中承诺治理保证金交存的和没有开展矿山地质环境恢复治理工作的不得办理年检、审批、备案等相关手续。
(3)加强对在建工程项目地质灾害隐患点的排查、评估工作。要按照省国土资源局《地质灾害防治社会风险评估制度(试行)》的相关要求,切实认真做好新建项目的地质灾害防治风险评估工作,防止工程建设活动诱发地质灾害。对重点城市基础设施项目,重点公路、水利、水电设施等工程项目,要督促相关部门进行有效监测,确保各项工程项目的安全。
隐患点排查工作必须于
2.做好“两卡一书”的发放及落实监测人员
在排查出地质灾害隐患点的同时,要及时填写和发放“两卡一书”(即地质灾害防治工作明白卡、避险卡和地质灾害隐患点通知书),让居住在地质灾害隐患点附近的村民知灾、防灾、避灾。今年“两卡一书”的发放工作和监测人员的落实要在
(二)编制地质灾害防治方案和隐患点应急预案,层层签定年度地质灾害防治目标责任书
各镇(街道)国土所在地质灾害隐患点排查的基础上,于
对排查出的中型以上地质灾害隐患点,特别是对人口密集区、交通干线、村庄所在地的山谷沟口、矿山、在建工程项目发现的特大型、大型地质灾害隐患点,各镇(街道)国土所要结合实际编制或修改完善隐患点应急预案,并报县局地质环境科备案。
汛前,各镇(街道)国土所要召开相关会议,及早研究部署地质灾害防治工作,并成立地质灾害防治工作领导机构,层层建立责任制,认真签订镇(街道)、村委会、村民小组地质灾害防治目标责任书,认真全面地检查地质灾害隐患点,对检查出的地质灾害隐患点要认真进行整改,并落实防范措施,做到万无一失。
(三)加强监测,完善群测群防网络建设
1.认真执行“四项制度、三项措施”(即汛期24小时值班制度、险情巡查制度、灾情速报制度、层层负责制度,以及简易观测措施、灾前报警措施、紧急避让措施)。一是对地质灾害隐患点上的监测人员要安排落实到位。二是对监测人员的补助经费要发放到位。三是要加强对地质灾害隐患点的巡查、排查和预警监测力度。四是分管领导和值班人员要坚守岗位,汛期24小时开机,保证通讯畅通,确保发生险情和灾情时及时准确上报,妥善处置。五是要做好地质灾害速报卡上报和每月月报的工作。六是在地质灾害隐患点出现临灾状态时,应进入临灾应急期,采取紧急防灾避险措施,将有关人员撤离、疏散到安全地带。
2.加强与气象部门协作。汛期要主动与气象部门联系,密切掌握汛期气候变化,尤其注意地质灾害易发区的短时集中降雨天气,做好地质灾害预警监测,及时向政府及有关部门通报情况,提前采取措施,提高地质灾害预警预报避让成功率。有条件的镇(街道)可利用广播、电视等媒体加强气象信息的预报预警,确保汛期预警预报工作的顺利开展。
3.及时上报监测、值班人员电话。各镇(街道)要在
(四)加大地质灾害防治宣传和培训的力度
做好地质灾害防治的宣传和培训工作,让村民知灾、防灾、学会主动避灾,是做好地质灾害防治工作的前提。各镇(街道)国土所要与
(五)认真落实地质灾害防治项目和经费
1.积极认真做好2013年度地质灾害防治项目申报工作。各镇(街道办)国土所在全面排查地质灾害隐患的基础上,切实做好中型以上地质灾害隐患点地质灾害防治的申报工作,申报的项目必须符合《富民县地质灾害十年规划》,新增地质灾害隐患点必须有省级专家现场应急调查认定为中型以上以及相关处置意见。地质灾害工程治理以及搬迁项目的申报计划表于
2.地质灾害防治工作是各级政府的责任。各镇(街道)国土资源管理部门要严格按照《云南省人民政府关于印发云南省地质灾害防治专项资金管理暂行办法的通知》的相关要求,认真足额落实好本年度地质灾害专项资金,专项用于地质灾害防治和群测群防工作,确保地质灾害工作的顺利开展;凡是不按规定落实筹借本年度地质灾害防治专项资金的市国土资源局将不给予安排当年立项补助。
二、高度重视地质灾害治理工作
积极推进地质灾害隐患点治理项目工作,涉及2012年市级补助地质灾害隐患点治理项目的镇(街道),要继续做好地质灾害治理工程项目的相关工作,市局将于2013年上半年进行检查。
以上各项工作安排请各镇(街道)国土所结合实际认真落实,相关报表、资料要按要求、时限上报电子文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