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动产权证书遗失声明(房屋2021-023号)
发布时间:2021-06-01
文章来源:宜良县自然资源局
发布机构:beat365体育官网
编号:房屋2021-023号
所有权人:周云生,共有权人:张文明、张磊、张玲,因保管不善,将坐落于宜良县汤池镇国电阳宗海发电有限公司《房屋所有权证》(房产证号: 20110734号,房屋面积:67.18平方米)证书遗失。根据《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实施细则》第二十二条的规定申请遗失,现声明该房屋所有权证书作废。
特此声明。
声明人:周云生、张文明、张磊、张玲
2021年06月0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