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注销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登记和土地权利证书的公告(禄国用[2014]002号)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城市房地产管理法》和自然资源部《闲置土地处置办法》的有关规定,经调查认定并报禄劝彝族苗族自治县人民政府批准,依法收回云南铜业(集团)钛业有限公司位于禄劝屏山街道(现崇德街道,下同)的闲置土地一宗,宗地信息如下:
序号 | 权证号/证明号 | 权利人 | 地块坐落/四至 | 面积 | 土地用途 | 出让合同号 |
1 | 禄国用[2014]002号 | 云南铜业(集团)钛业有限公司 | 禄劝崇德工业园区: 东至:禄劝屏山街道地多村委会岩上组、岩下组; 南至:禄劝屏山街道地多村委会岩下组、柏一组、柏二组; 西至:禄劝屏山街道地多村委会花龙组; 北至:禄劝屏山街道地多村委会柏一组、岩下组、岩上组。 | 313466.35㎡ | 工业用地 | 电子监管5301282012B00167 |
该宗地因企业原因闲置,我局已于2022年2月10日下达《收回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决定书》(禄自然资源决定〔2022〕第01号)。云南铜业(集团)钛业有限公司自该决定送达之日起30日内未到我局办理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注销登记,未履行相关义务,现依法公告注销以上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登记和禄国用[2014]002号《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证》。
与上述土地权益有关单位和个人如有异议,请于本公告发布之日起15个工作日内向禄劝县彝族苗族自治县自然资源局提交书面意见及相关材料,逾期无异议,我局将依法办理土地使用权证注销,禄国用[2014]002号《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证》自注销之日起作废。
特此公告。
(联系人及电话:董月 0871-68913475)
禄劝县彝族苗族自治县自然资源局
2022年5月31日